9月4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8年起,中央和省级财政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只在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考核验收考核达标的村庄以“以奖代补”形式分配,变“给钱创建”为“先创建后以结果奖钱”。
据悉,2017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考核验收工作已于今年8月下旬开始,由海南省住建厅联合国土、农业、财政、旅游等有关部门及相关勘察设计机构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全省18个市县(含洋浦)开展为期近2个月考核验收工作,此次考核主要采取交叉考核验收与委托第三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16年省政府已经命名授牌的、需要达到更高标准、提高挂星的村庄一并在今年进行考核,对通过考核达标的村庄,将命名为一星、三星或五星“海南省美丽乡村”。
此外,为推进今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近日,海南已将2017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29950万分配下达至18个市县(含洋浦)130个村庄。此次资金安排适当对贫困村、重点扶持村进行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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