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公布抓拍路段。(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海口网9月5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 见习记者周德晓)为规范海口市区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解决市区主要道路违法停车,特别是“因停致堵”突出问题,5日起,海口市交警支队将借助电子监控抓拍系统“高清、远距离、实时”等效能,加大对市区重点区域违停行为的治理力度。
近期,随着开学季的到来,同时海府路、广场路和蓝天路等21条城市道路将进行改造提升,对沿线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对此,海口市交警支队在保障日常道路顺畅的同时,将利用全市300个监控点进行自动或手动抓拍,加大对沿线违停、连续变道、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管控。
据海口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位于海口市车站前及一些设有出入口的马路上,划有黄色网状线,但有不少驾驶员忽略网状线的禁停规定,对设立在显眼位置上的网状线禁止标识视而不见,占用网状线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5日起,海口市交警支队也将重点抓拍此类违法行为,在网状线内停车将被处100元罚款。海口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不要在等待红灯、缓慢行驶时将车辆停在网状线范围内,主动避免违法行为。
在网状线内停车将被处100元罚款。(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驾驶人在电子眼有效监控范围内仍选择违停主要有以下四种原因:
一是部分驾驶人仍对自己的违停行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偶尔的违停,不会被电子抓拍系统拍到。此外,部分驾驶人将车紧紧违停在前方违停车辆后方,试图躲避电子眼抓拍角度。
交警提示:电子抓拍系统优于警力之处,在于可以不间断地对辖区内包括违停在内的交通违法进行全程监控与摄录,不会给存在侥幸心理的驾驶人可趁之机。
二是部分驾驶人任性违停,不怕罚款处罚。
交警提示:根据规定,施划禁止停车标线的路段禁止停车和禁止临时停车(含装卸货物、上下人员等)。在设有黄色实线的地点违法停车或在设有黄色虚线的地点长时间违法停车的,皆可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为,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第3项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三是部分驾驶人对严管区域不熟悉,忽略对周边禁止标线、标志的观察产生违停,或是盲目跟从他人车辆违停。
交警提示:重点街路已完善施划禁停标志、标线,广大驾驶人停车前应注意观察瞭望,杜绝违停行为发生。
四是不少驾驶人在严管区域违停时,依然存在只要“人不离车”就不属于违停的错误认识。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严管区域,电子眼抓拍系统会根据车辆的违停状态而进行实时抓拍,不论驾驶人是否在车内或现场,一旦选择违停就会面临相应违法处罚严禁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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