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年度罚没额首次破亿
行政复议案件激增凸显规则粗疏
北京大学近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披露,2016年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案件处罚的罚没总额首次破亿,达3.8亿元。这一数字是2015年罚没金额的26倍,是2011年的111倍。
罚没总额高企,一方面原因是查处案件的数量增加,另一方面是罚款幅度大增。此前处罚多为没一罚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为违法所得的一倍),没一罚三的案件每年只有两三件,但到了2016年达到21件。
如影随形。2016年,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激增,首次过百。
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应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进一步细化并公开裁量标准。
罚款金额每3年上一个台阶
证监会9月1日称,通过对专项行动第三批18起内幕交易案的查处看,当前内幕交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违法交易金额巨大,涉案金额往往超过千万元,有的甚至数亿元,不少案件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与此同时,内幕交易行为被证监会处罚的金额也逐年增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的研究团队最近推出一份研究报告——《中国证监会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例综述》,以证监会自2007年至2016年作出的202份内幕交易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系统分析。结果显示,2016年内幕交易的涉案金额、查处数量均为历年之最。
《报告》作者张翕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说,就数量而言,2016年、2014年、2013年处罚数位于十年来的前三位,2016年最多。就处罚金额看(排除2013年光大证券乌龙事件被罚5.2亿元),2016年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案件处罚的罚没总额已逾3.8亿元,是2015年罚没金额的26倍,是2011年的111倍。
就个案的罚没金额分析,2016年个案平均近700万元。按罚没金额多少排序,考察每年金额靠前的二十份处罚决定书,罚没金额在450万元以上的,2013年3份,2014年2份,2016年有15份。
“从更长远的纵向梯度来看,2007-2009年每年罚没金总额均为十万级,2010-2012年每年罚没金总额均为百万级,2013-2015年每年罚金总额均为千万级,而2016年的罚没金总额则达到亿级。几乎每三年增长一个量级。”张翕说。
从证监会处罚力度看,没一罚三最多的年份是2016年,21件;2015年1件,2014年3件,2013年2件,2012年1件,之前年份均无。从这十年处罚书看,2016年没一罚一的案件数量十年间排名第三,没一罚二的案件数量排名第二,没一罚三的案件数量排名第一。
张翕说:“由此看出,2016年不仅没一罚一案件数量多,最重要的是没一罚三案件数量名列前茅,数量远超往年,表明证监会处罚力度加大态势明显。”
裁量依据试行十年未见修订
没一罚一还是没一罚二、罚三甚至罚五?之间的差距是几何级的。依据是什么?
据《法制日报》记者查阅,2007年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试行)》。共29条的条文中,规定了对内幕人(现在一般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从称谓上看出此规则已很早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行为、违法所得的认定,规定了不构成内幕交易的情形以及从重、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的情形。
“如果证监会现在仍然据此进行处罚的话,那也是‘依法而为’。只是这个‘法’太旧了。至今已近十年,仍然是试行。而现在的市场环境、内幕交易的数量、涉案金额已与十年前大相径庭。”证券律师张远忠对《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
2015年1月23日,在证监会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时任证监会主席肖钢强调,要把监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制。
张远忠说,证监会作为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法律赋予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不能“太自由”“太任性”。这就要求取证要细致,责任认定要严谨,处罚力度要过罚相当。
证监会如果是依据2007年的规则,那这个规则也到了该修订的时候了。不仅规则要修订,而且更要在证券法修订时考虑现在的现实情形。张远忠说:“规则不细,相对人预期不明,就会产生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自然会增多。”
哪些情形可免除、减轻处罚,哪些应该加重处罚、顶格处罚?证券法的规定是粗线条的,不可能把所有情节都列出来。当事人一方希望规则越细越好,规则越细预期越明;证监会则相反,处罚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不可能太细。这一直是公众关注的话题。
今年行政复议案件已达百件
对证监会行政处罚不服,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翕说,纵观证监会这十年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决定书相较之前明显进步,在引用法律条文时更具体,内容也更为详尽。即便如此,不服的相对人还在逐年增多。
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2012年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案的共有22件,2013年11件,2014年72件,2015年54件,2016年则多达154件,2017年至今仅8个多月,提起复议案件就达100件。
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形很多,但其中相当数量的复议是对行政处罚的裁量不服。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均明确要求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相信证监会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期不远了。
本报北京9月5日讯 □ 本报记者 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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