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今年将游泳纳入小学体育课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对海南省中小学普及游泳教育提出具体目标和措施。2017年,海南省各市县全面启动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2018年,50%以上的中小学生学会游泳;2019年,所有小学都要开设游泳课程;2020年,实现“全省中小学毕业生人人会安全游泳”的目标,学生游泳教育常态化,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教体结合、充满活力的海南特色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发展格局。
校内教学总课时不少于20学时
据介绍,选择校内普及中小学游泳教育方式的学校要依据《海南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教学大纲和训练指南》,按照总数不少于20个学时的标准,在小学四年级开展游泳教育(包括理论授课和实践教学),并进行达标测试。
校长是本校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需充分发掘潜力,通过新建、改扩建的方式建设游泳池(优先建设拼装式游泳池),改善学生游泳教育条件。学校根据实际,可自主开展学生游泳教育,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师资、专业管理团队开展学生游泳教育,还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在校内开展学生游泳教育。同时,各市县政府要充分利用高校、体育部门的游泳池和游泳俱乐部、住宅小区、酒店等社会上的游泳场地资源,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这些社会组织在校外开展游泳教学和训练;鼓励家长带领学生到培训机构学习游泳技能,经考核合格后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标准给予适当奖补。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部分学校已经开设游泳课,如海口市第一中学早在2015年就提出“让每一个学生都学会安全游泳”,并把体育课纳入学分体系。目前,城区学校教学用地紧张,部分中小学已有计划通过与社区合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游泳课程。城郊地区和农村镇学校由于教学用地宽阔,不少学校已经计划建设标准泳池,如海口市琼山第十小学计划在年内启动游泳池建设项目,争取早日让学生有一个安全游泳的场所。
会游泳成为体育老师招聘条件之一
在师资配备上,省与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政策,将“会游泳、懂救生”作为海南省学校新招录体育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制定并落实游泳指导员配置计划,建设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争取2年内按照全池4个游泳指导员(或救生员)、1个医务人员和半池2个游泳指导员(或救生员)、1个医务人员的标准配齐人员。
同时,依托省内高等学校加强体育教育专业建设,鼓励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主修、选修和辅修游泳专项,培养更多的合格游泳指导员。省教育厅和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联合开展游泳师资培训班,至2020年,全省共培训2000名游泳指导员和救生员。
根据方案,中小学生游泳培训场地的水质要达标,水深一般不超过1.2米,无安全隐患,配齐专用的安全保护用具。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成立安全工作组,重点做好游泳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确保措施、设备、人员不缺位。
对于游泳课程的开设,家长们意见不一。家长李先生认为,懂游泳是求生技能之一,他十分赞同学校开设游泳课,科普相关求生知识。但有家长表示,将游泳课纳入学分体系,那如果孩子到毕业年级还是没学会,那是否会影响毕业,或者影响升学成绩,这样是否有失公平。
记者吴思敏
(海口网9月7日讯)
相关链接:
“海南希望工程”助学成绩全国第一 资助四千多学子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