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犯罪嫌疑人项某按照“王哥”的指使,在缅甸吞服60多小包小圆柱状的毒品海洛因,并在王某的掩护和监视下共同将毒品海洛因带至西安。若成功运达后,“王哥”将向犯罪嫌疑人项某支付好处费一万余元,向犯罪嫌疑人王某支付好处费两千元。项某、王某二人多次变换交通工具,后从云南乘坐飞机于5月16日抵达咸阳国际机场。飞机着陆后,两人尚未离开机舱即被乾县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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