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携款出逃长达四年之久的朱某,来到江苏省响水县检察院自首。
朱某曾任响水县一所中学校长。2009年8月以来,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4次收受食堂承包人贿款23万元人民币。2013年7月,朱某在接受调查后,携带受贿款10万元外逃。2014年2月,响水县检察院立案侦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上网追逃。
外逃四年来,朱某在苏州、无锡、常州等地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为“安全”考虑,他选择租住农家院落,自身患有糖尿病,不能正常地治疗。他很少外出,成为一个提心吊胆的“宅男”。他交代说:“在外几年,无法对父母尽孝、无法与亲人相见,备受煎熬。”
盐城市、县两级检察院将追逃与办案放在同等位置对待,制定“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的专案责任机制,编织追逃网络,叠加震慑力。同时,宣传引导的工作一直没有放松,敦促投案自首的努力一直在进行。5月初,检察机关获悉朱某意欲投案,派干警到他家中系统讲明法律和政策,化解他亲属思想上的疙瘩。
归案后,朱某退出赃款23万元。“检察机关正在紧张地调查取证,将在法定时间内依法作出处理。”响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志翔说。(通讯员潮洋 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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