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儋州市光村镇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同渔民余某一起,将一只在光村镇泊潮村红树林海域被误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放归大海。
据了解,9月6日,儋州市国营新盈农场第五作业区邢屋队渔民余某,在光村镇泊潮村红树林附近误捕一只海洋动物玳瑁,上岸后立即上报。光村镇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获悉后立刻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工作人员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玳瑁,体重9.8斤。
为确保玳瑁不受伤害,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后,9月7日,儋州市光村镇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和渔民余某一起乘渔船运送玳瑁进行大海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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