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发布云南旅游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指导旅游案件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案件涉及游客到东南亚旅游的安全,反映出出境游安全问题突出。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旅游合同的订立、旅游法律关系的确认、旅游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维权方式等各个方面。既有实践中反映较多的挂靠借用旅行社名义签订旅游合同、擅自转团、导游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收受购物回扣、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因第三人行为或旅游辅助服务者行为致害的案件,也有涉及电商平台的旅游者肖像权纠纷案件。
随着东南亚旅游市场的持续火爆,中国出境游客不断增加,出境游安全问题愈加突出。云南省高院发布的案例中,陈某诉保山市康怡旅行社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航空国际观光旅行社诉左某、信荣某、郭晟某旅游合同纠纷案,王素某诉昆明阳光国际旅行社、昆明欣雅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三起案件均为游客赴泰国、新加坡等国游玩,因溺亡、交通事故受伤、玩跳伞受伤引发的纷争。
法院依据旅行社和游客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了相应的判决,为审判出境游引发的纠纷案件树立了典范。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向凯表示,各级法院通过及时妥善审理相关旅游纠纷案件,除了依法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更主要的是推动旅游景区和旅行社规范经营行为、改进导游管理方式,消除整治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等行为,消除旅游景区和旅游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同时,倡导旅游者依法理性维权。
云南是中国较早专门为治理旅游市场而设立审判机构的省份。目前,该省法院系统已设立146个旅游巡回审判机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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