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以下简称ETC通行费)。
据武汉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停止征收ETC通行费的范围是武汉市三环线内(含三环线)的“九桥一隧一路”。即:武汉长江二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武汉二七长江大桥、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江汉六桥、武汉长江隧道、三环线道路。
据悉,这是武汉市委、市政府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通盘考虑、精心谋划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针对ETC通行费停征后ETC账户的余额及欠费问题,该发言人介绍,相关单位和个人的ETC账户余额将一次性全额返还,返还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5月30日,具体办法由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本着最大程度方便车主原则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于未缴清ETC通行费的车主,征收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追缴,以维护通行费征收政策的连续性和公平性。
据介绍,对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日期间的新购车辆,该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将继续为车主提供免费安装电子标签服务,车主可按照出行需求,选择按次或购买年优惠票方式缴纳通行费。
针对停征后桥梁隧道面临的交通压力问题,该发言人称,市交管部门将根据全市交通状况的变化和特点,及时研判,制定针对性措施,保障全市交通出行畅通有序。
据了解,ETC通行费停止征收后,现有ETC设施设备计划继续用于该市智慧城市和智能交通管理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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