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倒卖加油卡 男子涉诈骗被公诉
男子李某以能够通过内部渠道买到低价加油卡为名,在微信朋友圈以及微信群内发布消息,之后多名被害人通过李某购买了少量低价加油卡并且成功交易。尝到“甜头”的被害人再次通过李某购买加油卡,交钱后李某却以多种理由推托,拒不交付加油卡。近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提起了公诉。
多人陷加油卡骗局
被害人郑某表示,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间,他曾多次以78折或者79折从李某处购买加油卡,起初均能够正常交易。但是自2016年1月12日之后,他数次给李某打款但均未收到加油卡,询问李某时,李某以公司经理家里出事、暂时无法交付油卡为由推托。
为了让郑某放心,李某还提供了一家名叫“中鑫鼎泰”的公司委托李某为代理人,代为销售油卡并且代为收款的委托书。郑某报案后,经过公安机关核实,所谓的中鑫鼎泰公司并不存在。
多名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抓获了李某。李某交代,实际上他没有固定职业,加油卡有的是原价从加油站购买,有的以高折扣从黄牛处购买,开始他的每次交易实际上都在向被害人贴钱。随着交易次数增多、交易量增大,李某从后一被害人处收取钱款,购买油卡交付给前一被害人,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持运转,直至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无法向交付钱款的被害人提供加油卡,导致案发。“我之所以这么高买低卖地干,其实是为了在别人面前显得有面子。”李某说。
犯罪金额360万余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本案中李某的作案动机不影响对本案的定性。虽然李某声称自己在倒卖加油卡的过程中还向被害人垫钱导致了亏损,但最终产生的亏损必然由被害人来承担。尤其是为了让被害人自愿交付财物,在向几名被害人推销低价加油卡的过程中,李某刻意隐瞒了其高买低卖的真实交易情况,虚构了加油卡销售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并且伪造公司协议书及委托书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犯罪金额共计360万余元。目前海淀检察院以李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加油站工作人员介绍,加油站不记名的加油卡均是按照原价出售。海淀检察院检察官庄晓晶提醒市民,对于所谓的通过内部途径购买的加油卡,即使是熟人介绍,也需要对来源及证明材料等进行甄别,防止因贪图小便宜造成损失。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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