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底,省综治办、省卫生计生委、省司法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下发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紧密依托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设立医调委,积极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据统计,省医调委自2013年6月成立到现在,已经累计受理医疗纠纷来电咨询473例,来访咨询224次,免费受理医疗纠纷案件277起,成功调解265起,调解成功率96%,共赔付患者2826万元。13日上午,省医调委举行媒体发布会,首次发布了四年多来受理的典型案例。
案例1:
男子骨折被漏诊获医院赔偿2万余元
56岁的刘某今年年初遛狗时不慎摔伤,到医院急诊科拍片后,医生告诉他无需治疗,回家休养即可,但是2个月后,腿并未好转,到另一家医院重新拍片后,医生告诉他为陈旧性骨折,加上没有住院治疗,病情有所加重。患者与医院多次沟通没有结果,4月末找到省医调委,该医院也同意接受调解,省医调委在近千名正高职且在一线工作的专家中抽取了一名相关专家,对患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之后三名专家一同进行定责、定损、责赔,确定患者为陈旧性骨折,当时摔伤时已经骨裂,不应离院回家,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医院赔偿了患者23000多元。
案例2:
婴儿脑发育不良最终鉴定属医疗意外
某患者为10个月的婴儿,于2016年1月15日进行了心脏手术,术后10天其出现眼神呆滞、四肢僵硬等症状,患儿经北京天坛医院及首都儿科研究所检查,确诊为脑发育不良,患儿母亲因此提出高额索赔要求。省医调委专家鉴定后认为该案件属医疗意外,患儿母亲不同意调解结果。医调委调解员按照回访规定,定期对该患儿家属开展回访,多次与其母亲沟通,详细与其分析患儿的病情、医院的治疗方案以及专家对案件的鉴定内容等。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断沟通与努力,患儿母亲最终又回到省医调委与医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其他案例
案例3患者李某计算残疾赔偿金时,代理律师按照我省标准的计算,为每年24203元,调解员依照相关规定,按患者户口所在地内蒙古每年32975元的标准计算,为患者多争取了12万余元。
案例4 2016年1月,64岁的张女士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经保守治疗出院。当年5月再次入院,被诊断为肿瘤骨转移,当年8月经抢救无效死亡。纠纷发生后,患方拒绝以任何形式解决纠纷。随后,医调委调解员向患方反复讲解相关规定,患方最终认可了赔偿金额,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案例5产妇孙某于2016年7月10日分娩,婴儿出生后状态不佳,抢救无效死亡。医患发生纠纷后,患儿姥姥在医务科哭闹,并多次上访。通过调解员的多次讲解,让纠纷的解决逐渐回归法律途径,患方最终认同了赔偿金额。
小贴士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要保存好票据、检查报告等
省医调委调解一组组长张月蓉介绍,省医调委拥有一个近千人的专家库,全部是正高职专家,且全部在一线工作,以医生为主,通常会通过一名专家初审材料,如果材料不足患方则补充相关材料,然后由三名专家一同进行“三定”,即定责、定损、定赔,其中定责是最重要的,抽取的专家遵循回避机制,对于造成死亡的、赔偿金额较大的、家属情绪十分激动的,会协调权威的知名专家进行定责,如果不满意还可再邀请一位专家进行复审。
省医调委主任李笑雷介绍,在就医过程中,患方应加强风险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律意识。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方应及时封存病历和相关实物,保存好相关票据、检查报告、CT胶片等资料。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患方应选择快捷、成本低、占用精力少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避免时间、精力和经济上消耗过大,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对家庭造成二次伤害。
相关链接:
最适合糖友的3种运动 三个部位易骨折要护好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