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进行时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完成下沉督察
根据工作安排,自9月3日起,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分为3个小组前往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儋州市、文昌市、昌江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东方市、澄迈县、万宁市、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琼海市等地开展下沉督察工作。截至目前,督察组已完成下沉督察工作,继续开展海洋督察工作谈话。
在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对海口市的海口湾、西海岸海域,三亚市的红塘湾海域、崖州中心渔港、小洲岛整治工程,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港区邻近海域,文昌市的铜鼓岭海滩治理区域、冯家湾循环水养殖区,昌江黎族自治县的新港附近海域、海尾、昌化、新港共14个沿海排污口,陵水黎族自治县的新村港养殖点,东方市的工业园排污口、沿海排污口,澄迈县的东水港、马村港、新兴港,万宁市的道东鲁排污口、老爷海养殖用海、太阳河排污口、乌场边防码头、港北港,临高县的新盈镇海丰深海网箱养殖基地,乐东黎族自治县的龙栖湾海域、三莺村段岸滩整治修复项目、莺歌海盐场排淡沟建设项目,琼海市的潭门港等处开展外业核查。
下沉督察是督察组进驻海南的重要环节。除了深入现场进行外业核查外,督察组还采用海监飞机、海警船舶、执法快艇、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应急监测车和无人机等装备,对重点区域开展外业核查,同时通过召开工作汇报会,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个别谈话,根据工作需要走访相关部门和调阅材料等开展下沉督察工作,并抽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重复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
相关链接:
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海南移交第二十二批交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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