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 将被罚款40元
电动自行车是海口市多数市民出行选择的交通工具,有的市民为图方便省事,驾车的时候不佩戴安全头盔,留下安全隐患。
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安全头盔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根据交警部门的统计,绝大多数和电动自行车有关的死亡事故,都和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有关。电动自行车一旦出事,人便会直接接触地面,而往往最先着地的就是头部。头盔相当于头部的防护罩,戴上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
安全头盔相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作用毋庸多言,除了要戴头盔,头盔的正确佩戴也很关键。戴头盔时一定要系上系带,如果不系带,或者系得太松,一旦受到碰撞,头盔便会轻易地弹飞出去,也起不到保护作用;或者头盔会歪到一边,遮挡视线导致出事故。
选择头盔时,要选择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头盔,太大或太小都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九项规定: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依据该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40元。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体现了戴头盔的重要性,但戴头盔不应该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更应该是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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