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昆
9月18日,泉州市交通委公布了《关于印发调整完善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对泉州现有的网约车细则进行调整完善,在泉州地区网约车准入车型等方面,降低了要求。根据之前的相关政策,在福建泉州开网约车,厂方销售指导价不得低于15万元的车才能上路。
对比调整前后的泉州网约车细则可以看出,此前泉州的网约车细则要求,车辆的厂方销售指导价不得低于15万元,且高于主流巡游车平均市场价格50%以上,这一门槛比之不少一二线城市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此次调整后,新细则要求网约车车型档次不低于泉州市巡游出租车平均水平,其厂方销售指导价格不低于同期主流巡游车价格的1.2倍。尽管此项要求依旧难言很低,但相比此前的门槛还是有明显削减。
地方网约车管理细则较之征求意见稿的“尺度”会有所放松,这不鲜见,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就是如此。但像泉州这样,在网约车细则正式实施不到一年就再次作出调整的,还属首次。这样的调整,显然不是轻率的“朝令夕改”,而是网约车管理与市场需求良性互动的必然结果。结合更多的案例来看,有理由相信,类似的共享经济管理措施的调整,预示着共享经济管理与市场的磨合,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需要更多的城市像泉州这般能够有直面现实的行动与勇气。
无独有偶,9月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12月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与区域科目(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将实行“两考合一”。同时,各地应在今年11月底前公开考试题库及标准答案。此举对于网约车考试而言,一个最重要的积极影响是,网约车驾驶员们不必再担心受地方“奇葩”试题的困扰了。
众所周知,此前多地的网约车驾驶员考试中,都出现了种种让人匪夷所思的“奇葩”试题。其直接后果便是,大大降低了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的通过率,有的地方甚至通过率不足三成。这次《通知》要求调整公共科目考试题库试题数量,题库试题数量与单卷试题数量比例不超过10:1,且各地应公开考试题库及标准答案,无疑将大大增加命题的规范性,减少奇葩试题对网约车驾驶员的“刁难”。
不只是网约车,对于共享单车的管理,当前也进入了一个新的规范调整期。比如,面对共享单车投放数量增加过快,以及由此带来的数量过剩和不规范停放问题,多地都纷纷提出了暂停新增车辆投放的规定,可视为是为各方留出“喘息之机”;而最近北京的共享单车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进行总量调控”的发展原则中新增加了“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也展示出一种更为灵活与开放的管理取向。
网约车也好,共享单车也罢,作为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共享经济模式,在经历一段时间的运行后,不仅培育和改变了民众的出行习惯,也意味着与管理部门、市场、社会的磨合,有了新的进展。在最初,囿于新经济形态超出了既有的管理经验,政策制定难免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与试探性,导致“尺度”过紧或纰漏过多;而在与现实磨合之后,共享经济形态本身也会逐步定型,同时也为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更具参考价值的反馈,在这样一种基础上,对既有政策再进行调整和校准,其实是提升管理科学性的必然要求。而当前,可以说正处于这样一种阶段。
说到底,共享经济的发展,也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甚至是试错的过程——无论是对具体的共享模式,还是对于管理政策而言,都是如此。当然,前提是各方都能够秉持一种开放的态度,能够基于现实,及时作出最合适的优化与完善。(郝昆)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