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制定方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
新设工业园区一律要开展环评
海口网9月20日消息(记者罗津)19日,记者从市生态环保局了解到,为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我市结合实际,制定《海口市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长效机制方案》。
“我们将建立和健全‘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结构性污染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逐步消除目前存在的结构性污染矛盾,预防新的结构性污染问题产生,实现我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共赢的目标。”市生态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介绍。
接下来,海口会遵循政府分类引导,企业自主搬迁的原则。对符合海口产业发展方向和环保要求的企业,鼓励其易地技改实现转型升级,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采取严管重罚、逐步淘汰的措施;全面合理统筹城市规划,加快完成海口各功能区的设定,设立环保准入门槛,划定生态红线,从规划源头把控结构性污染问题。
同时,全市要在“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编制和用地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等规划实施过程中,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落实“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强化用途管制,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
此外,海口将加快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合理确定产业用地。加快启动新一轮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优先围绕十二大重点产业,统筹安排城市生产、生活和产业发展空间,合理确定我市产业园区功能定位和用地规模。
为从决策源头预防结构性污染,我市将做好园区规划环评。新编制的城市规划和新设立的工业园区,一律要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海口国家高新区、原保税区、桂林洋开发区等尚未编制规划环评报告的园区启动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已编制规划环评报告的园区针对结构性污染问题进行专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进行项目调整;编制港澳开发区“退二进三”产业调整规划方案;在“多规合一”确定的工业园区毗邻区域规划建设住宅小区,应预留足够的过渡间距,同时必须征求市工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意见,预防新的结构性污染问题出现。
不仅如此,还将实施退城入园计划,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确保中心城区及处于中心城区已改变规划用途的原有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只减不增;对于符合海口产业发展方向的易地搬迁企业,海口将另行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据了解,海口多家结构性污染企业将在近期进行易地搬迁,并明确搬迁“时间表”。椰树集团龙华厂区、威特电气、海宇锡板等中心城区企业于今年10月15日前启动搬迁的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年底前搬迁完成;对已改变规划用途的江东等园区的企业,今年10月15日前启动搬迁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搬迁新大食品、天煌制药等一批企业,2020年年底前搬迁完成。
相关链接:
会展让城市更美好 海口在厦门推介“中国会议之角”
海口美兰区推进实施“净绿彩亮美”工作
南海海洋文化研讨会暨更路簿高端论坛海口召开
海口12345热线获全国12345热线先锋奖和骏马奖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