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日(9月20日),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中,经调查处理,已依法办结43件,正在办理39件。
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实际办理82件,其中,原转办编号为X31043号群众举报件,我省按投诉要求转交给海口市办理,经核实,该信访件不在海口市管辖范围,调整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办理;原转办编号为X31062号群众举报件,我省按投诉要求转交给澄迈县办理,经核实,该群众举报件不在澄迈县管辖范围,调整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办理。
经核实,情况属实21件、部分属实44件、有待核实1件;情况不属实16件,按办结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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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1批)》
相关链接:
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已办结30件
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已办结33件
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第28批群众举报件 已办结30件
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四批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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