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中国青年报》报道的江西赣州16岁高中生刘文展因投诉学校补课收费被劝退一文,不禁在想,这事情的真正问题是什么?
这事情首先是和学校补课收费有关。刘文展从高一上学期开始通过网络等渠道,向于都县教育局投诉学校存在周末补课收费行为,但是时隔半年,学校依然在补课。他认为这是县教育局不作为,于是转而向赣州市教育局投诉学校和县教育局,直至今年3月初,他干脆通过国家信访局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举报相关情况。
从于都县教育局今年2月份的一纸通报可知,于都实验中学确实存在补课收费行为。换句话说,刘文展投诉的基本事实成立,并不存在恶意攻击或诋毁学校的情形。既然如此,当地教育部门有什么理由不调查处理,此前又为什么不回应刘文展的反映,而学校又有什么理由劝退他?
刘文展被劝退,还与可能存在的“泄密”有关。因为在第一次举报相关情况时,班主任就来找过他谈话了。其后,他向赣州市教育局投诉学校和县教育局,结果市教育局反倒把举报转交给县教育局处理。在这过程中,很难保证他作为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得到严格保护。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这种做法不仅是错误的,也有违保护举报人的原则和相关规定。
补课收费,随意劝退,泄露举报人信息,这些问题都不可谓不严重,也值得引起关注和重视。但在我看来,比这些问题更糟糕的地方,在于从学校到教育主管部门的麻木。
学校补课收费自然是违反规定的,但这并非个别现象,甚至是许多学校的潜规则。特别是民办学校,靠组织补课赚钱,并不是什么稀奇事。然而,正因为人们都把这当作习以为常的事情,站出来反对的刘文展反倒成了学校的“眼中钉”,进而成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肉中刺”。当刘文展把矛头指向学校和当地教育局时,这等于捅了马蜂窝,既得罪了教育机构,也得罪了教育主管部门。
也正是这种麻木心理,造成了学校教育偏离教育初衷的现象。换个角度看,像刘文展这样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行动勇气的学生,不正是教书育人的一个终极目标吗?像刘文展这样敢于向违规行为说不的学生,不正是培养公民意识、建设法治社会的典范吗?可到头来,在潜规则大行其道、众人皆麻木的氛围下,刘文展这样的学生反倒成了不合时宜的人。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的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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