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加快推进 农村沼气转型升级
海口网9月22日消息(记者光明)为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更快更好地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建设。海南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海南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根据《细则》,对于具备条件的规模化沼气工程,可根据需要,纳入沼气远程在线监测平台。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农村沼气至去年底累计财政总投资16.3亿元,发展农村沼气用户突破44万户,依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橡胶加工厂建设规模沼气工程1400多处。累计建设总池容量达281.31万立方米,年可处理畜禽养殖废水20507万立方米,年产沼气总量达4.05亿立方米,折合节约标煤28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72.8万吨/年,减排COD113万吨/年,消减氨氮24吨/年减排能力。通过对沼气、沼液、沼渣“三沼”的综合利用,全省农村沼气用户年节支增收达10亿元以上。我省还创新发展沼肥服务组织,生态循环农业面积不断扩大。全省以沼气为纽带的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面积达150万亩。
根据《细则》,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建设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推行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施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模式。规模化大型沼气项目申报项目须在所在市县政府划定的畜禽规模化养殖适养区范围内,项目须符合当地土地、环评、能评、安评等规定要求,并出具相关许可意见,须具有充足稳定的沼气发酵原料,能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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