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以及海南即将迎来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之际,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这是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2013年视察海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积极落实。该《决定》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最为明确、最为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定,是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百日大研讨大行动的重要思想和制度成果,对指导和规范新形势下的海南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从生态省建设的提出,到生态立省战略的确立,建省办经济特区近30年来,海南对自身独特优势的认识不断深化,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向新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群众在迈向全面小康的道路上对生态文明建设也有着更深的期盼。面对更高要求、更深期盼,省委出台《决定》,正是为了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更高阶段。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决定》的要求,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
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就要不忘嘱托,牢记使命,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反复叮嘱要倍加珍爱、精心呵护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殷殷嘱托深刻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深深期待和厚望。海南既是海南人的海南,也是全国、全世界人民的海南。海南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全国性的意义,直接关系到“三大愿景”的实现。我们必须牢记总书记的嘱托,扛起使命担当,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集全省之力确保海南的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就要不忘初心,生态优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GDP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在《决定》中,有一个鲜明的亮点——“淡化并逐步取消省对市县GDP、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的考核”。逐渐摒弃以往单一的经济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绿色GDP考核体系,这一重要转变正是为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保护好、发展好海南的生态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是花钱能买来的。面对脆弱的生态环境,我们只有增强生态定力,算好长远大账,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多方检验的发展业绩。
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就要不避问题,正视短板,锐意改革创新。当前,海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仍然存在不少短板。面对问题和短板,我们不能就事论事、被动消极,而要以问题为导向,锐意改革创新,寻求最佳解决对策。既要主动出击,提前谋划,规避问题的发生,又要立足实际,着眼全局,在解决问题中获取最大效益。实施“两个暂停”,既保护了生态,又推动了房地产有序发展;针对农村污染问题,环保部门分类施策,既实现了环保整改,又不影响群众生计……生态治理中需要更多这样的改革创新、积极进取。
良好的生态是海南的“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省委七届二次全会通过的《决定》,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决定》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奋力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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