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人员热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讨论稿)》
在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中勇于作为
9月22日,中共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图为与会人员认真阅读《决定》(讨论稿)。记者李英挺摄
省委七届二次全会今天在海口召开,审议通过《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与会人员在热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讨论稿)》(以下简称《决定》)时纷纷表示,《决定》政治站位高,体现了省委坚持生态立省、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海南担当的政治自觉和生态自觉,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科学民主,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指导性。
对标中央要求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研究出台的《决定》全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作出的重要指示、提出的殷切希望,也充分体现了全省干部群众尊重规律、敬重自然的发展理念,将为海南绿色发展、永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万宁市委书记张美文认为,《决定》的出台体现了省委坚持生态立省、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海南担当的政治自觉和生态自觉。
临高县委书记李江华表示,《决定》明确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海南的核心竞争力,并在此基础上来谋划海南经济发展,抓住了要害,尊重新发展理念要求,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迫切愿望,是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的重要举措。
省外事侨务办主任王胜在审议时说,《决定》的出台是把海南的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国大局中来考虑,必将推动全省转变发展理念、转换发展动力、转型发展方式。
“《决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建设美好新海南打牢生态基础。”省国资委主任倪健说。
立足省情
竖起生态文明建设新里程碑
“省委能够出台这个《决定》,可以说是顺应了现实需要、群众呼声,将对下一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起到强有力的统筹作用。”省扶贫办主任孟励认为,在党的十九大即将胜利召开之际,在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之际,省委以全会形式作出《决定》,标志着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在审议《决定》时,有委员从海南生态省建设历程角度认为,《决定》的出台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倪健认为,良好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的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决定》出台是我省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的最强音。
在东方市委书记铁刚看来,《决定》结合实际,重点突出,既落实了中央的决策部署,也彰显了海南的地方特色,是指导海南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凝聚智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据了解,《决定》起草过程中共征求意见和建议761条。起草组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核对,除重复、过于具体、与生态文明建设关联不大、与框架不符的外,共采纳325条。
儋州市委书记张耕介绍,在《决定》征求意见期间,省领导亲自带队到儋州召开座谈会,把原以为是短会的会议开了一个上午,“大家争相发言,气氛非常热烈,意见十分中肯。所以,《决定》的内容非常实在,很接地气,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百姓,都能读懂并运用到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
羊风极是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副镇长,《决定》的每一项内容,他都认认真真进行了研读。他告诉记者,《决定》中提到的农村新建住房高度不得超过椰子树,令他印象深刻。
“这样的表述很直白,我们推进‘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村镇规划和宅基地管理是重要内容,在农村确实有这样的现象,盖高高的楼房,但根本不符合本土特色,跟周围的景色一点都不相融,要求农村新建住房高度不得超过椰子树,我完全支持。”羊风极结合切身感受说。
务求实效
“文章不写半句空”
“《决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对很多具体要求都进行量化,比如说,谈到力争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就提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5%等等,不仅提出要求,还为我们给出具体标准。”李江华认为,一项项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在琼海市委书记何琼妹看来,《决定》体现了一个“新”字,包括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新”,如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海湾管理保护责任体系等;另一个是接地气的“新”,让基层政府所思所想所谋划,都能落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落脚点上。
张耕特别说道,《决定》的文风朴实,不搞“官样文章”,而是用了很多“老百姓的语言”,字句都很容易理解。他还认为,《决定》提出的要求也很实在,针对性强、指导性强。
“既总结了从前的先进做法,也提出了当前的问题所在,更对下一步发展提出了目标要求及具体举措,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应该怎么做。比如《决定》提出将每年3月份定为海南全民义务植树月等,都是实际过程中很容易理解和操作的。”张耕举例说。
(本报海口9月2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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