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6日消息(通讯员吴春萍 见习记者潘睿)26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海南省法院将认真落实海南省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依法支持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加强公共利益保护,为服务保障美好新海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今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该制度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8月,海南省委、省政府专门下发了有关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近日,海南省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海口召开,就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构建良性机制等问题进行了部署和研讨。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对加强公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有着重大的意义。海南省法院要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这项工作,作好应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各项准备工作。
据了解,201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完成中央部署的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司法改革任务,保障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正确审理,对相关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审判活动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海南省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公益诉讼的有关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新的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之前,受诉法院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实施办法。同时,在审判活动中,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政策,一切诉讼案件,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最终裁判并据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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