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6日消息(记者光明)记者26日从海南省物价局了解到,结合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充分释放降价红利,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该局近日下发通知,自26日起降低省内车用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CNG)出厂价格、加气站结算价格和销售价格、海口市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降低CNG出厂价格、加气站结算价格。CNG出厂价格从2.88元/立方米降为2.7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低0.12元;海口、澄迈地区CNG加气站结算价格从4.16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5.78元/公斤)、4.36 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6.05元/公斤)降为4.02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5.59元/公斤),分别降低0.14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0.19元/公斤)和0.34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0.46元/公斤);其他地区CNG加气站结算价格从4.36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6.05元/公斤)降为4.22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5.86元/公斤),降低0.14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0.19元/公斤)。
进一步理顺油气比价关系,降低CNG销售价格。CNG与89号汽油比价关系从0.85:1调整为0.80:1,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4.92(等值换算为6.84元/公斤)调整为4.63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6.43元/公斤),降低0.29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0.41元/公斤)。
降低海口市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海口市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6元/立方米,一般用户(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以下)销售价格由3.96元/立方米调整为3.90元/立方米,大用量用户(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以上,含300万立方米)管道燃气中准价由3.53元/立方米调整为3.47元/立方米。同时根据海口市居民阶梯气价有关规定,将居民用气第三档气价由3.96元/立方米调整为3.90元/立方米。
海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下调CNG结算价格和销售价格,每年可减轻燃气车主负担约500万元。下调海口市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价格,每年可减轻海口市非居民用户用气负担约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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