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海南陵水城区入口,一片绿意绵绵,生机盎然。新华网 黎多江摄
用制度和法规为环保“保驾护航”
用改革破除生态环保中的顽疾和障碍,用制度和法规为生态环保“保驾护航”,是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2015年,海南开展全国首个省域“多规合一”改革。通过划定了耕地、林地、海域岸线、水系和湿地的红线,初步遏制“无序开发”“无限制扩张”现象,指引海南走上坚守生态底线、有序开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海南省委此次进一步要求把海南作为一个大城市、大景区来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
“在未来的发展中,关键的是各种规划都要坚持一张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蓝图干到底。”中国生态学会常务理事杨小波说。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海南先后出台40多项地方环境法规,探索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海南中部的琼中、白沙、五指山、保亭等4个市县是海南岛的生态核心区,近年来,海南已经取消对这些市县的GDP考核,并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从严控制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宅开发。
一方面严格控制生态核心区的开发,另一方面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今年以来,海南已对4个生态核心区市县重点补助5亿元。并提出以后每年在上年补助额基础上,先将当年省财新增资金的50%补助给中部四市县。
下一步,海南还将建立形式多元、绩效导向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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