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侮辱丈夫情人 五人被判管制
海口网9月27日消息(记者高潮 通讯员邱甜 马润娇)近日,海南一中院二审审结一件侮辱案,温某君、黄某、吴某芳、符某娜、曾某玉构成侮辱罪,二审判处5人管制9个月、6个月、3个月不等。
据悉,温某君和黄某、吴某芳、符某娜、曾某玉系亲戚关系。因朱某娟和温某君的丈夫符某波存在情人关系,朱某娟多次到其家找符某波。今年3月1日,朱某娟再次来到符某波家找符某波时与温某君发生争吵。因朱某娟与自己的丈夫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还多次到自己家进行吵闹,甚至出言让自己离开家等行为让温某君忍无可忍。于是在自家门口,温某君与其他4人将朱某娟的上衣剥光,脱下部分裙裤,使朱时娟露出上身肉体并造成朱某娟轻微伤。当时有围观群众用手机微信对案发现场拍照并向社会进行传播。警方后对温某君、曾某玉、吴某芳、黄某、符某娜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5人行为已构成侮辱罪,判处5人赔偿朱某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5815.58元。海南一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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