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加强规范扶贫资金管理 防止扶贫资金福利化
海口网9月28日消息(记者光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发放扶贫物资,不得随意提标扩面,防止扶贫资金福利化。同时,要避免帮扶措施“一哄而上”“大水漫灌”,同一贫困户不能重复享受同一扶贫政策。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要瞄准精准识别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分配扶贫资金,并向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群体倾斜,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与脱贫任务需求相匹配。要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纳入省级和市县扶贫资金使用对象,其享受“三保障”和产业扶持所需资金优先从历年结余的低保专项资金、盘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等存量资金中安排后仍有缺口的,从省级和市县扶贫资金中足额安排。
积极探索将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涉农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制度化的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可持续的稳定增收渠道,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双赢”,严防扶贫项目不带贫。
《意见》同时要求,要监督实施主体及时足额规范兑付贫困村、贫困户的收益,既要防止企业没有效益直接从财政扶贫资金或扶贫贷款中开支分红款的虚假分红,也要杜绝企业有效益而不按协议分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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