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0月6日电(记者覃星星)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获悉,广西南宁市一个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近日获得该行授信承诺15亿元,并实现首笔3亿元发放。该项目为南宁市首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的棚改项目,将帮助当地住房困难群体实现安居。
多年来,国开行广西分行以“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的“三统一”模式,通过自治区和市级统贷平台,积极融资支持广西棚户区改造。此次南宁市兴宁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由兴宁区政府授权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购买主体,确定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为承接主体,由承接主体向国开行申请棚改贷款。
该项目总投资18.80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三塘镇片区等9个片区项目范围内的改造安置,涉及改造户数1071户。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当地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同时可进一步发挥棚户区改造促投资、稳增长、去库存的积极作用。
截至8月末,国开行广西分行累计发放棚改贷款979亿元,覆盖全区59个市县,惠及近150万人,改造棚户区超过70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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