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9日消息(记者陈延鹏)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海南《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三亚再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10月9日起,非海南户籍在三亚主城区购房需满2年社保条件,且5年后方可转让。
三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的一份通知显示,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海南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中心主城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须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须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不予认可。
而且,非海南户籍居民家庭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5月10日后(含5月10日)新购买住房的均按此执行。
相关专家表示,海南发布《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以来,省内各地针对房屋限购及生态保护的政令频出,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扼制乱炒房行为,将推动海南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健发展,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衡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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