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年起我省提高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最低缴费档次200元
海口网10月11日消息(记者邝晓霞)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明年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将有调整。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多缴多补。
据悉,从2018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到5000元。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确定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13个档次。
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残达到一级或者二级伤残的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自治县财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分担。
此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五保户、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可由市、县、自治县财政为其缴纳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对选择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40元的基础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自治县财政分担;对选择3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除给予40元的基础补贴外,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另给予不少于10元的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市、县、自治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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