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华担任吊罗山林业局局长期间,吊罗山林业局游览步道、林场工程、职工危旧房改造工程等都是李华的财源。工程承包商陈某在给李华送好处费时,以苹果遮掩,里面装着40万元现金。李华共受贿143万,经海口中院一审、省高院终审,李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5万。
   
 您当前的位置 : 海南新闻>

包工头送苹果里面装40万元 吊罗山林业局原局长受贿获刑5年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7-10-12 09:14

  行贿送“水果”

  包工头送他一袋苹果

  里面装40万元

  吊罗山林业局原局长李华受贿143万,终审获刑5年

  在李华担任吊罗山林业局局长期间,吊罗山林业局游览步道、林场工程、职工危旧房改造工程等都是李华的财源。工程承包商陈某在给李华送好处费时,以苹果遮掩,里面装着40万元现金。李华共受贿143万,经海口中院一审、省高院终审,李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5万。

  李华是贵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开始担任吊罗山林业局局长。2011年,陈某挂靠的公司分别中标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职工危旧房改造工程施工四标及吊海南省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项目教育游览步道工程。为了感谢李华在承揽上述工程项目中提供的帮助,陈某先是在请李华吃饭的时候,让妻子送给李华用塑料带装着的2万元。之后,陈某又让妻子给李华送了一袋苹果。在苹果袋里,陈某用布袋子装了40万元现金。

  2011年4月,杨某所在的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职工危旧房改造工程施工二标。为了感谢李华在承揽该工程中提供的帮助,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杨某将装有10万元的一个档案袋子交给李华。

  经查,2010年7月至2015年8月,李华任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陈某、杨某等人财物共计143万元人民币,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2015年8月25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到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将李华带回该院接受调查询问。同年8月31日,李华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12月10日,李华家属主动向检察机关上缴10万元。

  海口中院认为,李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该院一审判决李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1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李华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33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李华不服上诉到省高院。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链接:

陵水吊罗山旅游公路设计三易其稿 一条给树“让道”的路
吊罗山森林公园旅游公路建设3次修改设计方案,为林区树木改道
吊罗山“三变”:私家车、娶媳妇、迎游客
酷暑季投靠天然清凉 去吊罗山森林公园降温

 

相关链接:
吊罗山森林公园旅游公路建设3次修改设计方案,为林区树木改道
陵水吊罗山旅游公路设计三易其稿 一条给树“让道”的路
酷暑季投靠天然清凉 去吊罗山森林公园降温
吊罗山“三变”:私家车、娶媳妇、迎游客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何慧蓉] [编辑:陈晓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