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投服中心、北京一中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明确引入投服中心作为专业调解机构承接北京一中院辖区证券期货纠纷的调解工作,通过调解与诉讼全面对接推动证券期货纠纷的多元有效化解。
通过《协议》,此次双方构建了“专业调解+示范判决+司法确认”的三位一体全链条的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架构。其一,根据《协议》,投服中心即日起成为北京一中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北京一中院今后将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以诉前委派、诉中委托或邀请等形式委托投服中心进行调解,充分发挥投服中心在资本市场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在纠纷化解链条前端,更多引导以调解方式解决证券期货纠纷;其二,《协议》明确探索建立示范判决机制,针对证券期货纠纷案件的群体性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纠纷作为示范案件,法院通过对示范案件的判决,明示法律规则,统一法律适用,其他同类案件的裁决不得与示范案件相抵触,为群体性纠纷的调解解决树立标杆,在纠纷化解的中端,强化司法裁判对调解的支持作用;其三,明确由投服中心调解成功的纠纷可以引导双方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在纠纷化解的后端,实现案结事了,避免纠纷反复。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在签约仪式上表示,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6]149号),将投服中心列为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调解组织。作为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机构,一年多来,投服中心不断提升调解实力,创新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的调解机制,调解对纠纷当事人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已经发展成为资本市场唯一的全国性全市场的纠纷调解专业机构。此次投服中心与北京一中院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正是投服中心贯彻上述文件精神,扩展全国范围的诉调对接网络的重要举措。
该负责人强调,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投服中心通过与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可以通过调解与司法裁判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调解作为非诉(ADR)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真正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共同目标是增强纠纷解决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和减少“诉累”,更有效保护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次签约后,投服中心将在监管部门和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充分发挥好特邀调解机构的作用,将北京辖区证券期货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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