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法院将恶意规避执行的“老赖”杨某平司法拘留15天。
海口网10月13日消息(通讯员李娇萍 见习记者钟圆圆 摄影报道)“老赖”欠38.8万元拒不归还,收到150万工程款却当天转走并注销账户。海口市秀英法院执行局10月13日一早雷霆出击,在国贸北京大厦将这位恶意规避执行的“老赖”杨某平抓获,并决定将其司法拘留15天。而对于给“老赖”转账150万巨款,拒不履行法院协助通知的海南联合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建工公司)被责令追缴38.8万元欠款。
2011年,杨某平因工程资金周转困难,向杨某友借款78万元。后杨某平归还了53万,余25万未还,因拖欠时间较长,杨某平承诺补偿2万元,并签了新欠条,但杨某平并未如期还款。2014年,杨某友将杨某平告上法庭。秀英法院经审理做出判决,要求杨某平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杨某友欠款27万元及利息,杨某平未上诉。但判决生效后,杨某平依然怠于履行义务。
2015年2月份,杨某友曾多次申请秀英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但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杨某平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但有到期债权。秀英法院依法向其债务人联合建工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债务人在执行标的范围内向法院提存,但由于该债权债务与第三人存在关联,一时难以兑现,后终结了执行程序。
2017年8月25日,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线索称杨某平的债权近期有可能兑现,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同年9月5日,秀英法院再次依法向杨某平的债务人联合建工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其在执行标的范围内向法院提存款项。但没想到,9月22日,联合建工公司无视法院通知,将150万元直接转账给了被执行人杨某平。同日,杨某平将巨款分两个账户转走,并将其中一个账户注销。
10月11日,秀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林林前往联合建工公司,要求该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某平一同出面解决该案问题,但被执行人却不现身。林林严正告知联合建工公司,因其拒不履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导致申请人权益无法兑现,若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将在执行标的范围内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后该公司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答应再约被执行人出面协商。
10月13日一早,林林带队来到联合建工公司的办公地点北京大厦。这次,被执行人杨某平终于现身。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秀英法院向被执行人宣读了拘留决定,法警立即将其控制,并扣上手铐将其带回秀英法院。
在抓捕过程中,林林向联合建工公司留置送达了责令协助单位追款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如数追回擅自向被执行人杨某平支付的38.8万元并提存至法院。若该公司逾期不追回,秀英法院将依法裁定该公司在擅自支付的额数内向申请人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
回到秀英法院,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再次协商未果,且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最终被秀英法院押往看守所执行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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