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3日消息(记者黄晖)10月13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公布了9月份4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海南锦香坊食品有限公司、海南圣康元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生产企业被处以50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芝麻酥饼检测现柠檬黄 竟是制作工具未洗净
今年6月,海口市食药监局接到东方市食药监局移交的案件。东方市食药监局在对东方南国超市销售的芝麻酥饼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时发现,所抽检的芝麻酥饼柠檬黄含量为0.0179g/kg,根据标准要求不得检出。该批次芝麻酥饼是由海南锦香坊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
据悉,柠檬黄是一种人工合成色素,因具有鲜艳的嫩黄色而被运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起到着色效果。在发现这一情况后,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海南锦香坊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查阅该批次芝麻酥饼《投料记录表》、《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但未发现添加柠檬黄使用情况。
然而,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所有的食品添加剂、原料进行检查时发现,发现一种名为“光亮果膏•香橙味”的原料含有柠檬黄成分,主要用于糕点生产,而在成品库内却未发现芝麻酥饼。
为何没有用柠檬黄生产的芝麻酥饼,会检出含柠檬黄?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后了解到,由于该公司当班配料员没有严格按要求操作,制作糕点用的工具未清洗干净就用来制作芝麻酥饼,导致含有柠檬黄成分的果膏带入芝麻酥饼原料中。
经查,海南锦香坊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生产的芝麻酥饼共9.6公斤,全运往东方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事后已召回8.2公斤进行销毁。因构成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近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对该公司依法处以5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3.24元。
冰淇淋中大肠杆菌超标 只因工人未佩戴手套
今年4月,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海口秀英港姬面包屋销售的芒果味冰淇淋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发现,该批次芒果味冰淇淋中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经查,该批次芒果味冰淇淋是海南圣康元食品有限公司于4月19日生产的。海南圣康元食品有限公司于今年4月19日生产芒果味冰淇淋35盒。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加工车间检查时发现,加工车间内环境卫生未保持干净,且紫外线灯已老化。
在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了解到,芒果味冰淇淋出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情况主要是工人在操作时未戴手套导致。
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近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对海南圣康元食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没款50047.6元。
违法成本高昂得不偿失 食品企业应更严格监管
除上述两家企业被处罚外,海口龙华金俊香腊味加工厂因生产的腊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予以罚没款50014.8元,没收违法的13袋湘味腊肠产品;海口美兰鑫海之星酱料厂生产什锦酱甜蜜素含量超标,处以罚款50000元。
据海口市食药监局一执法人员介绍,在此次公布的案件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等问题依然是造成不安全的主因。“每个案件中,企业的违法所得不到50元,但面临的处罚则为5万元。”执法人员介绍,企业违法成本其实非常高,都必须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严肃处理。他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到更加严格的监管,才能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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