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介绍“湾长制”试点
海口网10月14日消息(记者龙易强)13日,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举行“湾长制”试点工作情况介绍会,主要围绕海口“湾长制”的背景介绍、试点工作方案内容,媒体提问等方面展开。
为明确海口“湾长制”目标方向、细化任务措施、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在更深层次上加快推进,形成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口“湾长制”制度建设新模式,我市制定了《海南省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11日,海口收到《国家海洋局关于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原则上同意《海南省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海口正式成为全国首批5个“湾长制”试点地区之一。
据介绍,海口“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总体目标是2017年-2019年,在全市建立“湾长制”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海湾管理新模式;打造“透绿见蓝、透光见海、透水见鱼”湾美物丰、民乐宜居的蓝色海湾;消除入海劣五类水,确保近岸海水水质第一类、第二类水体比例达到95%以上,消除劣四类水体;滨海湿地保护面积不低于8000公顷,保护率不低于41%;海岸带垃圾清除率100%;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60%,亲水生态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8%,公众海岸景观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同时,明确了包括构建空间资源规划体系,优化海洋产业布局、加强海湾环境污染防治,改善海洋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功能保障基线,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等八大主要任务。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芳透露,海口围绕怎样更稳妥把工作往前推,确定了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以及督察考核的“三足鼎立”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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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8项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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