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比,国有企业之间交叉持股不会给国有资本带来流失风险,或能降低改革成本,将是国企改革的一条新路径。
近日,央企间交叉持股再现新案例。自中石油无偿向鞍钢集团划转4.4亿股A股股份获批3个月后,10月12日晚间,鞍钢股份发布公告称,鞍钢集团拟将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5亿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98%)无偿划转给中石油集团。截至10月12日收盘,鞍钢股份A股股价报6.52元/股。若据此测算,本次无偿划转股权对应价值约42.38亿元。(《证券日报》10月15日)
国企改革是当下的经济热点。笔者认为,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比,国有企业之间交叉持股不会给国有资本带来流失风险,或能降低改革成本,将是国企改革的一条新路径。
前段时间,多家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发了各界关注,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国企改革问题复杂,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混改”。2015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曾明确提出,要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今年年初,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部署2017年国企改革重点工作时,再次强调了这一点。由此可见,国企之间相互交叉持股,是国企改革顶层政策设计的重要选项之一。
正如公告所言,中石油与鞍钢集团的交叉持股,有助于加强双方的战略合作、业务合作。早在2014年,鞍钢集团就与中石油签署了10年的战略采购协议,中石油能为鞍钢在资源上提供保障,鞍钢集团则为中石油提供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钢等战略采购产品。交叉持股之后,两家公司的业务等合作自然能更加紧密、让双方能够取长补短,实现经营业务的优化。从理论上来讲,交叉持股也能优化两家公司的股权结构。
而从长远来看,央企间交叉持股至少可以带来三方面的积极影响。
首先,央企之间交叉持股,能以股权为纽带,加深央企之间的联系。2015年以来的央企交叉持股的案例,都体现了“协同效益”这一鲜明特点。其次,交叉持股可以优化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的多元化,和“混改”与员工持股类似,央企交叉持股也是改变“股权一家独大”的现实路径之一。第三,央企间的股权无偿划转交易成本很低,简便易行,由于央企都归属于国资委管理,双方交换股权十分便利,可以有效降低无谓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损耗。
值得一提的是,从公开的案例来看,目前央企间的交叉持股的案例比较多,而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交叉持股则相对较少。实际上,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的交叉持股同样能发挥产业链协同整合、优化股权结构等积极影响,市场化手段同样可以用于国企之间交叉持股,这十分值得相关企业进行探索。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