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驾驶人在海口交警大厦接受处理。(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海口网10月19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记者周德晓)19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海口市民李某半年内两次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都在同一地点被海口交警部门查处,结果李某不仅被行政拘留15日,且驾驶证也被依法予以吊销。
据了解,10月17日1时许,在海甸岛和平大道某酒店路段,李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海口市交警支队美兰大队民警查获。经查,民警发现李某今年4月19日在同一地点因酒后驾驶曾被交警部门查处过,当时李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并记12分。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内,李某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
李某被执勤交警拦下进行酒精检测。(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均属于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处罚。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5日处罚,同时记6分。最终,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对李某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处罚。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也告诫其他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交警部门提示,不论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牢记十个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相关链接:
引以为戒!海南交警曝光119名“酒驾”人员名单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