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对2021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半数受访者在大学期间遇到过强制实习。这再次让这些年来成顽症的强制大学生实习问题得以聚光。
近些年,大学生“被实习”的现象时有发生:2011年,新华社就调查过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实践学期”让学生打工不规范的事;2013年,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被指强制安排千余名在校学生进入富士康实习,不参加实习者将不予发放学位证;2016年,四川某高校大二学生被强制实习,快递流水线每天工作12小时;2017年,重庆一高校百名大一学生被强制到汽车厂实习三个月,如果不去就很难毕业……一次又一次的“被实习”事件,多是在舆论的压力下暂时按下葫芦,但舆论压力一轻,又起来瓢。
民调显示三大主因是培训讲课走过场(47.3%)、不尊重学生意愿(45.6%)和工资低(44.6%)。此外还有可能存在校企利益链(41.0%)、硬件环境差(36.7%)、伙食差(35.3%)、存在安全隐患(34.1%)、实习与专业不对口(29.3%)和实习工作缺乏技术含量(27.4%)等。
这诸多乱象所以阴魂不散,关键还是缺乏法规的刚性约束。无论是“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等,都没有涉及大学生实习的具体要求和细节。尽管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实习单位。但这个规定操作性不强,只要学校不同意,问题就仍然处于扯皮状态,最后的输家还是相对弱势的大学生。
高校强制大学生实习,不管在情理上如何出于善意,但从法理上来说,侵犯了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至于强制背后存在的企业与学校的利益链输送,已经是社会责任的失守。这就急需补上法规这一环节。
据统计,全国有3000多万名职业院校在校生,其中每年约有三分之一要参加顶岗实习。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实习学生和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适用一般的劳资诉讼,而以健康权等相对抽象的概念诉诸民事赔偿,学生获胜的可能性也较低。这就需要完善立法和建立健全各种实习制度。比如,借鉴参考国外实习生法律制度,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这一行政规定上升到法律层次,明确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在参与大学生实习方面肩负的社会责任,明确大学生的劳动地位,使学生实习有法可依,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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