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涉外婚姻登记由各区登记处办理
昨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明日起,广州市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涉华侨(以下简称“涉外”)的婚姻登记。市民可登录“广州市民政局网上办事大厅”或通过微信预约系统提交申请。
据了解,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经省民政厅批复同意,广州市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以下简称“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由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调整为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自10月20日起,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内的涉外婚姻登记。同时,为方便群众在业务调整期间办理登记,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仍将在过渡期正常办理全市涉外婚姻登记业务。
据悉,涉外婚姻登记由区婚姻登记处负责是广州推进婚姻登记“通办全城”试点的组成部分。目前,海珠区、荔湾区、从化区均开展了婚姻登记“通办全城”试点工作,市民政局表示,将力争在年底前实现婚姻登记全业务“全城通办”,满足群众就近办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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