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刷屏、各种拉票、广告出没······
家长又爱又恨的班级群
随着微信和QQ的广泛使用,几乎所有的学生班级都有相应的QQ群和微信群。这些班级群是老师和家长沟通的平台,但部分学生家长为获得老师关注,频繁点赞,导致刷屏,重要信息被淹没。另外,还有人利用这个平台拉票、打广告,让家长不胜其烦,但又担心得罪老师或其他家长,敢怒而不敢言。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规范管理班级群。班级群到底该如何管理、使用?来看看大家的看法。
新闻背景
教育部门 出台班级群公约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发布《静安区中小学班级微信群建设公约》(下文简称《公约》),公约规定,班级微信群内杜绝任何形式的广告、拉票、红包、集赞等与学校、学生无关的内容;杜绝群内通报点名、批评学生、公布成绩或排名等。
同时,班级微信群依法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于识别联系对象),群成员一般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组成,进群家长应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
值得一提的是,公约对家长作了规范,包括家长对学校、老师的意见和建议不要在群内发布,如有需要应直接联系相关老师,或来信来访向校方提出;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言论;不在群内发布广告、推销商品或与本群无关的信息;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擅自邀请非本班级家长进群等。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贵阳市不少家长的关注,他们纷纷表示,班级微信群、QQ群让人又爱又恨,一方面拉近了家长与学校老师的距离,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孩子的近况,与老师零距离交流;但另一方面,群里铺天盖地的广告、集赞、点赞、感谢老师的刷屏消息,也着实让人头疼。如果有相关规定对群里的家长进行约束,让家长群回归到建群的初衷,那就再好不过了。
贵阳现状
常遭刷屏 家长敢怒不敢言
记者了解到,新生入学时,为了方便师长之间的沟通互动,几乎都会建立一个QQ(微信)群。但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早点与老师混个脸熟,纷纷在群里晒孩子的照片。
“开学第一天,家长群里就收到了近百张娃娃的图片。”市民周女士说,她的孩子今年9月刚进一年级,在她所属的家长群里,家长们争相晒出孩子看书、旅游、吃饭时的照片,让人眼花缭乱。最有意思的是,一位妈妈在群里先后发了两张图,还配上了一句暖心的话语:“孩子每天学习很用功,上车就睡着了,好心疼”。第一张图,孩子酣睡的脸仅占整张图片的1/6,其余部分是赫立在旁的LV包包。第二张更是难见孩子踪影,倒是家中的奢华装潢一览无遗。
“有时候真想屏蔽这个群”,周女士无奈地说,自从孩子班上建立了QQ群,她的手机就没消停过。“最烦心的是,你还不能不看,怕错过老师发布的重要信息。”
“老师一条信息,立马就知道孩子的状态,很方便,但就是太吵了。”市民段女士表示,她的孩子三年级了,在她孩子的班级QQ群里,常常出现各种广告或者是拉票的消息,特别烦人。
此外,在很多家长群里,就算老师在发一个简单的通知,群里的家长们也会立马躁动起来,纷纷点赞,“老师辛苦了”、“老师,你真是孩子们的好妈妈”等类似的话语立马刷爆了整个屏幕。
段女士说,最夸张的是,老师随便一句话,后面就跟着几十条‘收到’、‘谢谢’,还有鲜花、亲吻、爱心等各种表情。更厉害的是,有位家长在听了一节老师的课后,还专门写下长达1000余字的“观后感”发到群里,以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家住市北路的陈女士表示感同身受,有一次,由于家长们频频刷屏,把老师发布的周末孩子要考试的消息给淹没了,她打开消息后,没注意看,孩子因此错过了考试。“现在,不管群里说什么,我都不敢错过。”
对于这种现象,家长敢怒而不敢言,担心得罪其他家长和老师,孩子遭区别对待。
老师看法
家长刷屏 增加工作量
贵阳市一小学语文老师告诉记者,家长群被各种广告内容以及各类无关信息刷屏的现象确实存在。有时候他把当天作业发到家长群里,为了避免被刷屏,都会在通知后面特意加上“看到就好,不用回复”的字样,但是几分钟的时间,家长们又把作业信息淹没了,为了防止大家遗漏信息,他只能每隔20分钟重发一遍,增加了工作量。
这位老师表示,刚开始群里有家长发一些让大家点赞、投票的信息时,他就在班级群里发布了公告,禁止所有人在家长群发布与班级无关的内容,以免造成其他家长的困扰,进而忽略掉一些重要的信息。但是,有家长选择无视,时不时地依然在群里发一些拉票的信息。虽然每次他都会站出来提醒,但还是屡禁不止。
任教23年的陈老师是贵阳市某中学教师,他说家长QQ群只是家、校共同关心孩子的平台,而不是家长攀比的渠道,更不是各商家打广告的地方。当老师发出信息后,家长回应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有家长出现乱刷屏、变相炫富等行为,会让其他家长和老师产生反感,从而阻碍家、校沟通,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
本报记者 谢孟航
相关链接:
别把满身演技用在了家长微信群中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