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将摸清 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明年在海口三亚儋州试点
海口网10月24日消息(记者光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努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
《方案》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纳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与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重大制度相衔接。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土地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利用情况,耕地和草地质量等级分布及其变化情况,耕地质量等别及其变化情况。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其他林木的蓄积量和单位面积蓄积量。水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情况,水资源质量等级分布及其变化情况。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存量及其变动情况。根据本方案,分别采集、审核相关基础数据,研究资料来源和数据质量控制等关键性问题,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核算期为每个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年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2019年将试编工作推广到全省所有市县,2020年正式实施全省及市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定期评估和公布编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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