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4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记者周德晓)10月24日,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秀英大队查获一起驾驶人无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路上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经调查,当事人被处以1700元罚款及15日行政拘留。
执勤交警拦停逆行牵引车。(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据了解,24日8时许,海口公安交警秀英大队执勤民警在223国道永兴检查卡点开展重点车辆安全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苏C28875的红色重型牵引车在海榆中线11公里处逆行,被执勤民警发现并将其拦停,经查,驾驶人姜某(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99条与《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管理办法》第64条的有关规定,对姜某存在的无证驾驶、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合并罚款17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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