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市鼓励民航业发展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开始实施
航空公司新开航线将获财政补贴
海口网10月30日消息(记者祝勇)为提高海口旅游国际化水平和促进民航业发展,《海口市鼓励民航业发展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市政府将对航空公司或包机公司在海口美兰机场新开国内航线、国际航线和港澳台航线、招徕境外旅客、美兰机场旅客吞吐量增长率等给予财政补贴。
根据《实施办法》,新开国内定期直飞航线,执行1个航季以上或者连续飞行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班2万元补贴并培育3年。第一、第二和第三年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100%、75%和50%计算,200座以上的大型飞机补贴标准提高50%。
新开境外定期直飞航线,航班性质为定期,平均每周不少于1班,分不同航班类别、不同机型座位,给予3年培育,第一、第二和第三年分别按照财政补贴标准的100%、75%和50%计算;使用200座以上的大型飞机,补贴标准上浮50%。往返航程小于3小时(含)、大于3小时且小于6小时(含)、大于6小时且小于9小时(含)、大于9小时且小于12小时(含)、大于12小时且小于15小时(含)、大于15小时且小于18小时(含)、大于18小时的,每班分别给予6万元、9万元、13万元、17万元、21万元、25万元、60万元的补贴。
新开境外航线飞满3年后亚洲(包含港澳台地区)航线额外再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贴,洲际航线额外再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补贴。
同时,新开境外不定期直飞航线,按新开境外定期直飞航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定期直飞境外航线超过3年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补贴,若需要特殊培育的境外定期直飞航线,须申请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延长补贴期限,按新开境外定期航线的50%给予补贴;新开欧美、澳新、日本定期直飞航线和对本地经济具有重要促进意义的定期直飞航线,可另行确定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
琼港空中快线每班给予2万元补贴,每加密1个航班再增加2万元;琼澳、琼台定期航线,在享受新开航线3年培育期满后继续分别给予每班3万元和每班4万元补贴。
根据《实施办法》,入境境外旅客量补贴,亚洲和洲际直飞航线分别给予入境境外旅客每人次400元和600元补贴,经港澳地区中转到海口的外国旅客再给予每人次200元补贴。对季度平均入境境外旅客客座率超过40%的亚洲航线和客座率超过30%的洲际航线,补贴标准上浮50%。亚洲和洲际经停航线分别给予入境境外旅客每人次600元和900元补贴。
海口民航运输机场在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年旅客吞吐量同比上一年度增长10%(含)以上,给予机场300万元奖励。
航空公司或包机公司须与市旅发委签订《海口市航线开发双方合作协议》后方可执行,否则不给予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 年12月31日。《实施办法》有关财政补贴统计的起始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相关链接:
海南航空上海⇌布鲁塞尔航线成功首航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