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30日消息(见习记者钟圆圆)10月30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海南将在11月中旬开始建立2020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简称建立学考考籍),尚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学生,不能领取《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卡》(简称《报考卡》),待办理好居民身份证后方能领取《报考卡》补办考籍建立手续。
无身份证不可领取《报考卡》 17日下午系统自动关闭
据了解,建立学考考籍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尚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学生,不能领取《报考卡》,待办理好居民身份证后方能领取《报考卡》补办考籍建立手续。值得注意的是,11月17日17时30分,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将不能上网填报或修改信息。
据了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建立2020届学考考籍。一是参加海南省2017年中招考试,被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注册入学就读的学生;二是经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20届学籍的学生。
学生申请建立考籍时须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有以下四类情况的学生,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一是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二是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补充提交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三是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亲的,必须补充提交人民法院的变更法定监护人的裁决书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四是未参加海南省2017年中考的,必须补充提交经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生需在11月6日至11月10日,向学校提交个人的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尚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学生不能领取《报考卡》;11月13日至11月17日,领取了《报考卡》的学生须按市县招生办的要求,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卡》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卡器读取本人的基本信息;11月13日至11月17日,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官网,凭《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门户站”,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申报本人的有关信息。
海南省考试局提醒,学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确认表》,以免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11月17日17时30分,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将不能再上网填报或修改信息,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特殊情况可处理 无身份证需尽快办理
针对报名期间可能发现的特殊情况,海南省考试局列出了几种特殊情况的解决办法。
针对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学生。报名系统中已储存有2020届经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备案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名单及本人参加海南省今年中考的准考证号码,学生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中考准考证号码后,系统将自动核对学生的姓名与中考姓名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系统将自动显示“姓名与中考姓名不符”字样。如果是中考准考证号码输入有误,须重新输入本人正确的中考准考证号码;如果是参加中考后更改姓名的,在网上确认提交本人的申报信息后,还需向市县招生办补充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未办理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如果在网上申报考籍结束前,仍未办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需要尽快向所在辖区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办理,待取得居民身份证后方能领取《报考卡》补办考籍建立手续。
针对无我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如果已被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无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我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等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无法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针对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已被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因未参加海南省2017年中考而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申报信息。
目前学生本人已在校就读但尚未取得学籍的高一新生,有关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教育局基教部门协调,尽快解决其学生的学籍问题,待取得学籍后方能领取《报考卡》补办考籍建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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