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诈骗退耕还林补贴款案件中,发现儋州市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委”)审查批准退耕还林补贴款时,存在管理不完善、制度不落实、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形。
2013年,儋州市雅星镇的林某某、符某甲、符某乙等人,虚构申请材料,向市农委申请退耕还林补贴款。2014年9月24日,市农委将205296元补贴款转入符某甲的账户内,致使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被冒领。
日前,儋州市检察院已对涉嫌诈骗的林某某、符某甲、符某乙三人提起公诉,被诈骗的退耕还林补贴款已追回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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