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1月4日电(记者夏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闲置设施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和午间住宿等校内课后服务。这一规定或将改变多地校内午托班停办的现状。
近年来,因多方面原因,广西不少中小学校停办了“校内午托”,许多“上班族”家长面临较大困扰。一些校外午托班遍地开花,但收费高、孩子安全缺乏保障等现状,让家长们颇为担忧。
新规要求,由学校举办的早餐、午餐、午间住宿等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按物价等部门管理规定执行,其他校内课后服务项目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助、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等方式解决经费来源。严禁学校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违规乱收费。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课后服务需求强烈的地方,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鼓励探索由校外机构(校外活动中心、勤工俭学服务中心等)或社会培训机构作为收费主体、学校提供必要场所和设施设备支持、家长分担服务成本的运行机制。
新规鼓励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范畴。在中小学校内开展食宿类校内课后服务的纳税人,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相关链接:
一批新规本月起施行:卖保险需双录 可微信买火车票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