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作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我省计划3年内恢复23.9万亩撂荒地生产
恢复撂荒地生产,既能促进农业发展,又能实现农民增收。日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海南省恢复撂荒地生产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计划通过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头作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等举措,自2017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23.9万亩撂荒地恢复生产任务。
《方案》要求,各市县要逐乡镇、逐村、逐户找准撂荒原因,全面造册登记,对因自然灾害、地力条件差、资金投入能力不足、缺乏劳动力等不同原因导致的土地撂荒,进行分类指导;大力开展撂荒地地力提升行动,以加强撂荒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加快田间路网建设等多种方式,改善和提升撂荒地综合生产能力。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改造后达到生产条件的撂荒地,将发展冬季瓜菜、优质水稻、热带花卉、优质地瓜等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短期内难以明显改善生产条件的撂荒地,适当发展生态健康水产养殖、草食性畜牧业或种植绿肥持续改善地力;确实不适合耕种的撂荒地,可在遵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发展工厂化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
为尽快恢复撂荒地生产,《方案》提出,要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恢复撂荒地生产奖励机制,使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农村撂荒地恢复生产;同时,创新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在资金、项目和生产技能上,对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企业及农民合作社给予支持;并依法有序推进撂荒地经营权流转,明确经营权流转的撂荒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避免发生二次撂荒现象。
据悉,今年全省计划复耕面积5万亩,2018年计划复耕面积10万亩,2019年计划复耕面积8.9万亩,力争构建撂荒地综合利用、科学利用的长效机制,助力美好新海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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