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洛因深藏外套和皮包
三人跨省贩毒 二人被判死刑
海口网11月6日消息(记者高潮 通讯员胡坤坤)近日,海口中院对一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邵某波、陈某生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某限制减刑。
2015年12月,茂名女子邵某波与茂名男子陈某生共谋贩卖毒品海洛因牟利。邵某波联系毒品上家“方咩方元”购买海洛因,陈某生联系陈某进行贩卖。邵某波经联系“方咩方元”后乘车到昆明市火车站附近拿到4块海洛因,随身携带回茂名藏放在家中。同年12月的一天,邵某波、陈某生携带4块海洛因来到海南省,陈某分三次将该4块海洛因在海南省内贩卖给罗某策,陈某从中赚取5.8万元差价。
2016年1月25日,邵某波、陈某生共谋再次找“方咩方元”购买海洛因进行贩卖。当天两人前往成都市,邵某波将购买的8块海洛因分别藏放在黑色外套和黑色皮包中。随后两人乘坐出租车返回茂名市,途中被民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抓获。
海口中院认为,邵某波、陈某生贩卖、运输海洛因4187.55克,陈某贩卖海洛因1395.85克,数量大,社会危害性极大,均应依法予以严惩。宣判后,3人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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