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活”引发纠纷 当街打砸“摩的”
7名被告人上午受审 当庭认罪
因开摩的发生纠纷,徐某、张某纠集多人打砸他人三轮摩托车,并导致3人轻微伤。今天上午,本案的7名被告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在丰台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11月18日中午,被告人徐某、张某指使郭某纠集刘某等6人,在丰台区大红门地铁站,持镐把将被害人刘某等人的两辆三轮摩托车玻璃砸坏,随后双方发生互殴,致被害人刘某、史某、姜某轻微伤。
案发后,徐某、张某等8人被警方抓获,其中一人因尚未成年被另案处理,另有曹某在逃。今天上午,本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7人均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徐某表示,他之所以纠集其余被告人,是因为刘某在开摩的时,要求其余摩的司机都要听其安排,排队按顺序拉客,但徐某不愿听从。一次与张某吃饭时,徐某听其说起,刘某准备找人把不听话的人“弄走”,便起了报复之心。张某联系到了朋友郭某,郭某又找到了4个朋友来帮忙。郭某等几人素不相识,都是通过微信联系到的。
“别人找的我,说就是充个数,答应给我四五百块钱。”19岁的王某说,自己没想太多就答应了下来。当天徐某在车站接到他们后,去五金店购买了镐把,并开车将他们送到了大红门地铁站。见到了刘某的车辆后,几人便持械开始打砸摩的。
车被砸毁,刘某等人也不肯罢休,持灭火器等物品反击。一片混乱中,刘某、史某、姜某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事后经鉴定均为轻微伤。
为了几百元的报酬,7人将面临刑罚,除徐某外,6名被告人还各自赔偿了被害人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刘苏雅 文并摄
相关链接:
湖北省工商局: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投诉消费纠纷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