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盘和林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最近,消费贷成了监管的重点,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记者从多个省市了解到,目前各地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对相关业务展开检查。
严控消费贷流向住房领域,一方面需要提高消费贷转换成房贷的交易成本,相比发票、合同而言,由银行对该笔消费进行直接结算等措施的风险更高,作假成本更大;另一方面还要从严格审核房贷入手,从源头上堵住消费贷流向房贷。
今年1月至7月,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达1.06万亿,而去年全年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总额仅为8305亿,消费信贷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很难统计出究竟有多少消费信贷流向了房地产,但综合来看房地产确是消费信贷一个非常重要的流向,同时这种流向存在较大的监管盲区。
消费信贷流向房地产至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消费信贷直接违规成为房贷首付款,此前北京、深圳都有相关大量报道;二是,城市居民有必须购房的紧迫感,高房价、高杠杆的情况下,不少居民每月还房贷的压力改变了消费者支出结构,不少购房者需要借道短期消费贷完成房贷的“接力”。消费贷流向房地产无疑消解了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效果,不利于房价控制,同时由于消费贷的隐蔽性等特点,消费贷流向房地产某种意义上来说危害性更大、更加不可控。
控制消费贷流向房地产,监管部门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比如追踪资金流向、减少消费贷金额等,从而使得消费贷难以满足房贷需求,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消费贷隐蔽性强、识别难度大、监管成本高等原因,难保消费贷会以更加隐蔽的方式流向房地产市场。
笔者认为,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控制消费贷流向房地产,或许效果更佳:
一方面,提高消费贷流向房地产的成本,尤其是提高弄虚作假的风险。目前,银行要求在办理消费贷的时候提供消费凭证,如发票、合同等资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消费贷流向房地产的成本,但仍存在较大的作假空间。例如,媒体发现贷款融资公司能提供发票、合同等一条龙服务来规避监管。为了避免发票作假等情况发生,大额消费贷不妨采取直接结算的方式,将贷款直接打入消费场所的账户上。直接结算,不仅能避免对真实消费贷需求的误伤,还能提高贷款者作假时可能面临资金安全等方面的风险。
另一方面,在于终端管理即严格房贷资格的审核,要多个维度审核房贷人的申请资格。消费贷进入房地产市场,不管怎么“七十二般变化”,最终是要申请房贷的。现下我国房贷对借贷人偿还能力的审核机制过于宽松,例如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央行的个人征信记录等,都是很粗的审核标准,并不能真实、全面反映借贷人的偿还能力和意愿,况且,当前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的造假空间很大。
反观次贷危机之后的美国,银行收紧了房贷审核标准,想得到房贷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银行需要严格审核贷款人偿付房贷的能力和偿付房贷意愿,前者贷款人要用文件证明其纳税收入,财产和房租支出等财务状况,后者要查贷款人的信用分数。银行还要审核贷款人的报税资料、财务报告等等。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审核申请房贷的标准需要加强约束,例如工资收入、纳税证明等材料也要纳入审核范围,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出贷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及信用条件。只有提高房贷审核标准,才能降低房贷风险,并从源头上遏制消费贷违规进入房地产的现象。(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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