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时代,让广场舞舞出“新风尚”
13日,国家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精神,将通过增加广场舞场地供给、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行为、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广场舞健身活动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规范和引导各地广场舞活动,推动广场舞活动健康发展。
早在2015年,文化部就会同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积极促进和规范了广场舞健身活动的开展。但是,广场舞健身活动依然存在场地不足、噪音扰民、管理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发生了健身群众抢占活动场地的冲突,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对健康的要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人参与到多种多样的群众体育中来。其中广场舞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方便有效的健身方式,已成为全民健身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广场舞的群众基础毋庸置疑,发展势头令人欣喜。但个别参与者与其他项目健身人群争夺场地、占用交通道路的极端案例见诸报端,热议网络,屡屡给广场舞健身活动的发展带来阴影。其实广场舞本身没有错,很多问题背后反映出的实际是我国公共健身资源供给不足、相关部门在健身活动中的管理缺位和个别广场舞爱好者自律不够等问题。
此次下发的《通知》正是针对目前存在的具体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重在提升服务水平,将促使各级体育部门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为广场舞健身活动提供保障、给予支持、加大服务力度、引导其良性发展。
全民健身,举国同行。广场舞看似是百姓生活中的小事,但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建设的背景下,适合中老年健身人群参与的广场舞是社会发展的“刚需”,是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体现。
想要彻底解决广场舞健身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尚需一定的过程,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各级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实际操作中注重“疏”“导”结合,让广场舞得以向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发展,同时也应加强宣传,引导广场舞爱好者制定自律公约,推动其自我管理,让广场舞舞出“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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