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晒老赖难找平衡点(新闻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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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为打击“老赖”、解决执行难,将首批19名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推送到三门峡市辖区十万名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内,这是三门峡市法院系统首家采用此种方式曝光“老赖”,这一做法在社会引起一定反响。
执行难源于违法成本低,传统曝光方式对“老赖”难以形成有力的打击和震慑
“失信被执行人大行其道,诚信观念缺失、法制意识淡薄的背后,是被执行人违法成本太低。”陕州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瑞丰告诉记者,对被执行人来说,被强制执行和主动履行效果一样,只要最终偿还了债务,即便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也没有受到处罚。
陕州区法院此次通过微信朋友圈的广告功能共曝光19名失信被执行人,以图片、文字和视频“曝光台”的形式“晒”出他们的照片、姓名、地址、未执行标的额等信息,使失信被执行人的“赖账”行为在当地人人皆知。
据记者了解,为了破解执行难,陕州区法院以前采取过多种办法,比如限制“老赖”高消费、定制手机彩铃、执行悬赏保险等,但因对失信被执行人难以形成有力的打击和震慑,收效甚微。
“我们用这么多招试图挤压‘老赖’的信用生存空间,但鉴于目前人们对信息获取渠道、兴趣的转移和侧重点不同,这些传统的曝光方式治‘赖’效果并不好。”刘瑞丰说,考虑到微信已经成为人们主要的通信工具和社交平台,朋友圈推送名单的方式可以让“老赖”的信息被更广泛地传播,倒逼他们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老赖’来说,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很多时候失信不仅不需要付出代价,反而能捞到好处。”谈起执行难,申请执行人赵某感触颇深,只有让“老赖”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在社会上很难立足,才能形成让人自觉守信的倒逼机制。
利用微信朋友圈曝光“老赖”信息,实际上是开展“面子攻势”,此举有法可依
这种方式曝光“老赖”信息是否有法可依?针对有些人的质疑,陕州区法院执行局综合科负责人徐瑞龙解释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银监会等44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均明确规定,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将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而微信正是目前网络平台上人们广泛使用的通信工具。”
“微信朋友圈成为许多人的社交场所,利用QQ、微信‘晒’失信被执行人,实际上是对‘老赖’开展‘面子攻势’。‘老赖’或许敢于置法院的判决于不顾,却很难不顾及自己的脸面。对付‘老赖’,既然传统手段效果不好,不妨转换思路,找找别的可行办法。”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李慧琳说。
“‘老赖’规避执行不是一个孤立的司法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陕州区法院负责人表示,遏制规避执行的不良现象,必须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让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形成执行合力,真正让“老赖”寸步难行。
朋友圈晒“老赖”有积极意义,但需找到司法公正与隐私保护的平衡点
在朋友圈精准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是否涉及“隐私泄露”的问题?当“自然人隐私权”与“失信”发生冲突时,如何确保法律的天平不失衡?
徐瑞龙介绍,与微信平台合作时他们也曾讨论过上述问题,当时对方给出的解释是,目前大多数人的微信都与手机号绑定,而手机号显示的归属地是公开的,这些信息都存储在微信后台的大数据内,所以基本可以保证推送的精准性,同时又不侵犯市民的隐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学博士夏建三认为,执行难是社会的一大顽症,“公民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失信”就是自然人没有履行本该承担的义务。但是,当“自然人隐私权”与“失信”发生冲突时,还是要认真研究,防止顾此失彼。
“在微信朋友圈推送‘老赖’名单,有其积极意义:首先,可以提升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让当事人认真对待法院判决并自觉履行;其次,是给‘老赖’以巨大的社会压力,迫使其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再次,这也是法制宣传的一种手段,教育广大公民要遵纪守法,维护法律的权威。”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嘉军说,尽管陕州区法院的做法于法有据,但是也存在侵犯“老赖”的隐私之虞。如何在更好地保护当事人隐私权与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性之间寻找平衡点,应是未来法院执行工作中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记者任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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